Clarks這個品牌,說起來很誇張聽起來可能也是荒唐至極,但每次想到它我都會覺得很emotional。
因為這是一個當我轉大人的製鞋品牌,一個幫助我從小男孩變成男人的品牌,還有一雙陪著我征戰世界的鞋。
不管是追蹤我一陣子的人或是有看過我影片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從小到大我就是一個很愛漂亮的男生。高中時代因為只能穿校服能做文章的就只有鞋子時期,我就會在趁飛去日本旅行的機會幫我還有同學們一人扛一雙只有東京買得到的潮鞋回台灣,只因為這樣大家就可以都穿一樣,帥!高中的時候我自己一個人的鞋子就已經把家裡鞋櫃塞爆導致要多買一個鞋櫃在陽台放別人的鞋子。
我想每個男生長大的過程中都有一個穿搭的偶像,也許是陳冠希,也許是木村拓哉,或者是窪塚洋介,而我呢是Zac Efron。
大學的時代,還沒有智慧型手機,宿舍電腦還要插網路線的時代,我每天下課回房間就會每天搜尋我的偶像Zac Efron每天在LA被狗仔拍的穿搭,當時Zac還跟Vanessa Hudgense在一起,我跟大表姐簡直把他們的穿搭奉為聖經在學(同時正在雙手合十祈禱大家知道我在說誰,歌舞青春知道嗎?) ,當時對穿搭一無所知的我只有一個想法,學他穿就對了。
於是我把Zac每一天的穿搭奉為圭臬,過目不忘,直到在大三的某一天我終於遇上了Zac也有的Clarks的沙漠靴,終於把我跟偶像的距離拉近了一些。
大學很多的日子都是穿這雙鞋,穿它去上課,穿它去進劇場,穿它做畢製,穿它出席畢業典禮,穿它到美國面試研究所,穿它到暴風雪侵襲的紐約;到美國唸書後的第二年這雙鞋被我穿到真的快要壞掉了買了第二雙,有機會到英國也絕對不忘帶一雙回來。
將近十年過後,明天我跟Clarks團購開跑的第一天,希望大家會喜歡我親自挑選的11款鞋款,一起感受這個對我意義非凡的經典品牌,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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